从会议室出来后,我便快速的将上午耽搁的工作处理完。
午餐是跟林向晚一块在公司的食堂吃的。
“小如,你真的是发了!”林向晚用一种神秘的语气跟我笑道。
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林向晚的意思,“发什么发啊,说不定我明天就拿着包滚人了。”
林向晚却用着一种夸张的眼神看着我,“你知道陆景年是谁吗?”
我有些心不在焉的吃着餐盘里的菜,在想着陆景年要我离开新通是当真的还是吓唬我的?
“他是陆震的儿子,咱们的太子爷啊。”林向晚将她餐盘里的红烧狮子头放我餐盘里,“多吃点肉,无论如何你得使出你的浑身解数给套住他,我在新通的日子就靠你罩着走了。”
看着林向晚那一脸艳丽如花谄媚的样子,我就白了她一眼,“你趁早死了那条心,陆景年刚刚还拿着200万打发我走。”
“什么?想打发你走,他做梦呢?他凭什么,你工作这么认真努力,新通要上市可是有你的一份功劳,他怎么可以这么做呢。”林向晚一脸愤慨的讨伐着。
我正觉得她的话解气时。
林向晚又补了一刀:“如果非要这么做,得加钱!”
我含在嘴里的一口饭差点就喷了她一脸。
饭吃到一半时,我接到了王新明的电话,然后便离开了餐厅。
大楼门外。
王新明穿着一件黑色的T和卡其色的休闲裤,手里捧着一大束的迷雾泡泡。
“小如!”王新明看着我立马两眼放着亮光。
王新明是我的大学校友,从大一那年认识我便开始追求我,目前已经九年了,我拒绝过他数次。
当然。
这九年中,他除了追我还另谈了五个女朋友,每次三个月左右,最长的一个也就半年,每次分完手对我说的话就一个意思:“我以为她可以代替你,可是结果发现我心里还是只有你。”
就这么来回折腾着,我跟王新明恋人没谈上倒成了朋友。
毕竟。
他人品不差,也从来不欺骗我隐瞒我他内心的那些‘龌蹉’思想。
只不过。
我对他真的无感。
“路过花店看到店里有刚上市的迷雾泡泡,新鲜又漂亮,所以给你送一束过来。”王新明笑起来有一个酒窝。
“花我可以收,但是你的人,我不收!”
王新明一点也不介意地笑道:“那下班后我接你去吃烤鱼。”
“不行,我晚上要加班赶一个项目,改天吧。”
“好,那哪天你有空?”
“再约吧。”
聊了几句我便捧着花回公司了。
好巧不巧,居然在走进电梯的时候碰到了陆景年。
还好巧不巧。
电梯里居然只有我们俩。
上午的不愉快让我的脸上继续写着四个字“我俩不熟”!
陆景年的余光看着我,以及我手上的花。
就在我俩眼光相对时,电梯突然发出一声哐当响,然后快速的下降。
我被吓得本能地大声叫了出来。
“啊……”
惊慌失措中。
我手上的迷雾泡泡都散落在了电梯内。